杭州网讯 3月3日起,浙江省工商部门将向新登记的公司颁发工商登记改革新政后的首批新版营业执照。新版执照的颁发,标志着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正式在浙江省落地,开启了浙江省实施新《公司法》的序幕。
新《公司法》明确,公司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认缴登记制,除了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制企业在工商部门进行设立登记时,无需再提交验资报告。这在一定意义上,将使创业活力充分迸发。对此,浙江省工商局企业注册处专门对新政作了解读。
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
新政最大的亮点就是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由原先的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去年年底修改今年3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公司法,删去了实收资本的相关内容,从法律上确认了我国注册资本制度从实缴资本制到认缴资本制的转变。
打个比方,一个公司设立时,如果登记注册资本为1亿元,一期资本需要先到位20%,也即2000万元,其余的资金要在2年内全部到位,这样企业登记注册时的门槛就比较高,如果新政策实施后,企业注册资本何时到位将不再受限制。股东按照章程约定的数额、时间和方式,履行自己的出资义务,并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外承担责任。
取消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在过去,最低注册资本是许多创业者初入商海面临的一大难题,许多人因为迈不过这道“门槛”而放弃创业之路,比如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不同的公司类型有不同的门槛,如果没有达到门槛,创业也就成了“水中月”。比如原规定分期出资的,首期出资必须到位20%,其余的两年内到位的限制。再比如海外浙商回归,往往带回先进技术入股,而以往要受技术入股不能超过70%的出资比例限制等等,新《公司法》将公司最低注册资本数额以及分期出资、出资比例等门槛一并拆除,对初创期资金实力不强的小微企业、扩大投资做大做强的企业以及浙商回归企业而言,是个良机。
新设公司无需提交验资报告
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中保留了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证券、期货等的27类行业依旧实行实缴登记制。除采取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需要向工商部门提交验资报告外,其他公司设立时无需向工商部门提交验资报告。
以前在实行实缴登记制时,申请人在验资环节不仅要与工商部门、验资机构、银行三个主体打交道,费时费力,而且还要花费一笔不少的费用。如注册资本1000万,验资费用按千分之三的比例收费,需要3000元,而实行新政后,公司股东自主决定认缴资金到位情况,工商部门不再审查资金到位情况,设立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
年检取消,改变监管方式
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制度。企业按年度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工商机关对企业的监管从定期检查向信息公示转变。企业年度检验工作停止后,并不是不管,而是监管方式发生变化,政府在监管上,侧重于司法救济、社会监督和企业自治。
后续监管,信用杠杆
新政实施后,工商部门将同时开通全省统一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示包括注册资本在内的相关信息,从而增加透明度,引入社会监督。企业应在该公示平台上依法申报公示股东出资情况等相关信息,供社会查阅。工商部门对登记后的企业,将依法使用抽查等方式,对注册资本在内的相关内容进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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